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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解除 青岛社保随之转移
作者: 发布于:2017/3/10 浏览量:407
王某与某厂签订了劳动合同,后该厂与另一厂共同组建了一公司,但由于王某与新公司之间关于某些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未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原厂以王某不签订新劳动合同为由,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关系,并停止了王某的相关社会保险。
社保全称社会保险,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帮助公民面对某些社会风险如:失业、疾病、事故、衰老、死亡等,或是保障基本得生存资源如:教育、医疗等。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是一个跟随参保人终生的保险,连续性是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因此参保人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社会保险也应跟随本人转移。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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