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曾某至某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称其于2011年3月至九天游戏公司(化名)处工作,任职动画设计,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月薪为6000元,每月工资通过现金形式发放。曾某称其最后工作至2011年11月20日,九天游戏公司以口头形式辞退曾某。在仲裁请求中,曾某要求:1、九天游戏公司支付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1月20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九天游戏公司支付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1月20日期间加班工资。
曾某在庭审过程中提交了社保清单(有社保部门的公章),该清单显示九天游戏公司为曾某缴纳了2011年7月至2011年11月期间的社会保险,除此以外曾某再未提交其他证据。九天游戏公司对该清单的真实性予以确认,但称九天游戏公司并未为曾某缴纳社保,而是曾某游戏项目负责人通过关系,将社保款项交给九天游戏公司财务,让财务代缴纳,曾某游戏项目负责人张某某和其工作室的员工出庭作证,证明曾某系其工作室的员工,因为该工作室无专门社保和财务人员,故张某某通过个人关系委托九天游戏公司为其游戏工作室的所有员工代缴社保。
法律分析:
本案争议的基本法律问题,可以概括为劳动者提交了社保清单证明劳动关系成立,公司主张不成立劳动关系,对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该如何认定。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该法律中明确规定,缴纳社保记录仅仅是参考依据,不可以直接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优势证据,劳动者仅仅提供该证据,证明责任并未完成。
因此,劳动关系下午茶提醒,根据上述规定,员工仅能提供社保清单,而就入职离职、工资发放、工作管理等用工管理环节不能提供任何有关联的证据,是不能足以让司法机关认定他们是存在劳动关系的,特别是在法院审理阶段。
故在本案中,曾某仅仅提交了社保清单来证明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九天游戏公司提出反证证明不存在劳动关系,曾某未能提交进一步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应驳回曾某的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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