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惯例,劳务派遣一般不应超过用工总数的5%但派遣期限长期化的广泛存在已是不争的事实。劳动合同法》公布,一方面使劳务派遣取得了合法地位,迎来了大好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又有严格的规范和一定的限制。之所以在此之后,劳务派遣的使用愈加频繁,企业用人逃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致。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也就是说劳务派遣不应该成为就业的主要形式。但现实的情况是越来越多的企业在主营岗位上使用派遣工。官方尚没有准确的劳务派遣人员数字统计,专家粗略计算的结论是目前我国劳务派遣人员总人数有2700万人,占二三产业就业人数15%以上,并在继续扩大,正在冲击正常的用工制度。而按照常规,劳务派遣一般不应超过用工总数的5%
如果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务派遣“三性”原则来衡量的话,国大部分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是具有替代性的辅助性、临时性的较少,已经变成临时存在主要岗位了易才集团法务总监金志勇介绍说,从全国劳务派遣状况来说,东部、南部的发展比较快,南北方的发展有明显差别。南方制造业较多使用劳务派遣工,南方则集中在办公室文员、秘书等岗位。从劳务派遣从业人员来说,外来劳动力较多,低端人员是主流。
虽然低端人员多,但是并不代表他岗位不是主要的像那些制造业工厂,流水线上的工人是企业绝对的重要组成局部,还有商业银行柜面人员等都属于这种情况。这些与主营业务关联的岗位占派遣岗位中的比例至少在80%左右。
至于临时性这一点,现实状况也与之相距甚远。据不完全抽样统计,95%以上劳务派遣工派遣期限超过1年。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国企业的灵活用工需求尤其是突发用工需求基本是通过员工加班加点来解决,而不是通过使用劳务派遣工解决的这样做的缘由也很简单,即使是使用劳务派遣工也需要成本,但是加班却未必会付给员工加班费或者少付加班费,可以降低本钱。对于在职员工来讲,由于就业压力巨大,社会平安不健全,失去工作的后果是很严重的所以,也愿意接受加班。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国企业一般不存在灵活性用工需求,通过派遣来实现灵活性用工的可能性就更小了派遣期限临时化广泛存在不争的事实。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社会法研究室副研究员谢增毅认为:劳动合同法》公布,一方面使劳务派遣取得了合法地位,迎来了大好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又有严格的规范和一定的限制,之所以在此之后,劳务派遣的使用愈加频繁,企业用人逃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致。
劳动合同法》中详细列举了几种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等。一旦大量采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便不是劳动关系而只是用工关系了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指出,一些企业和单位为了防止《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将原来属于本企业的正式职工转签到劳务派遣公司,实现员工向劳务派遣工的置换”以达到降低本钱的目的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还有一种发展趋势就是国有企业倾向于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这往往是因为国企的编制人数和工资总额有严格控制,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壮大又需要招用更多员工,这就只能用劳务派遣工了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讲,劳务派遣确实对促进就业有重要推动作用,并不是所有的劳务派遣机构都是不规范运作的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就有一些地区的劳务派遣已经形成了派遣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依法维权”四位一体的形态。
比如上海人才市场,依靠其所属长三角学生就业协作网,每年能够为700余所学校解决约8万-10万余名学生就业问题。这个学生就业协作网中,起关键作用的上海派遣人才有限公司。
福建,劳务派遣成了高校就业新模式。福建农林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是这种新型的毕业生就业模式的试点高校。这实际上是一种“订单式”需求型的就业模式,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工种和人数,高校的劳务派遣培训基地培训一批专业对口、符合需要的毕业生,然后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福建省劳务派遣公司总经理钱瑞智认为,这种就业模式可以更好地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目前,全省通过劳务派遣就业的劳动者有50多万人,有大量劳务派遣岗位很适合大学生。大学生完全可以先行派遣就业,就业中参与社会实践、积累经验,为自主创业打下坚实的基础,或者最终成为企业的固定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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