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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20/7/1 浏览量:102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 2007 年 9 月 14 日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 》 (银发 【 2007 〕 338 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 2007 年 9 月巧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 0 . 27 个百分点,由现行的 2 . 61 %调整为 2 . 88 %。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二、从 2007 年 9 月巧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 0 . 18 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 4 . 59 %调整为 4 . 77 % ,五年期以上从 5 . 04 %调整为 5 . 22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附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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