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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社保局将重点查处瞒报工资伪造青岛社保
作者: 发布于:2017/2/21 浏览量:472
从市人社局获悉,青岛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查处侵害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青岛市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行为从案件受理、案件查处、补缴补办等方面明确了基本原则、具体流程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维护民生权益的政策措施。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对案件受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强化首问责任制,投诉举报窗口首次接待受理劳动者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二是,实行属地化管理,即按属地化原则受理涉及侵害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的投诉、举报案件;三是规范批转案件办理流程,由局劳动监察处根据案件性质确定案件办理责任单位,并交由责任单位办理。
同时,《通知》也明确了案件查处的重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二是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三是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四是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五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社会保险中介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六是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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