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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社保局对青岛社保疑问的解答
    作者:    发布于:2017/2/19    浏览量:442

    青岛户籍人员,如何办理新参保?

    答:个体人员可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银行结算账户存折或储蓄卡,到户籍所在地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就近就地参加社会保险。

    社保资料如何更改?

    答:办理个人资料修改涉及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的,个体参保人员须到参保社保局提交相应证明原件并提交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单位参保人员须到参保社保局提交相应证明原件及加盖企业行政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交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

    换了新工作,正在试用期,以前的社保怎么办?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以内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保,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只要原单位已办理人员减少,新单位就可办理人员增加手续,接续为您参保。

    变更工作单位时公司买的社保怎么办理变更?

    答:若工作的单位都是在大青岛范围内的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需原单位给您办理人员减少手续后,把参保人的社保编码提供给新单位办理人员增加手续即可。

    打印一份个人社保缴费明细表,需要带哪些手续?

    答:网上可以打印您的社保缴费信息,但若缴费清单上需加盖社保经办机构的公章,建议持身份证、社保卡到您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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