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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社保账户的能否提取现金等问题
    作者:    发布于:2016/11/19    浏览量:512

    问题:你好,我是青岛的社保,是青岛人,缴存了一年时间,现在离职了,回家了,请问自己缴纳的社保能否提取出来,如果不能,这里面的钱怎么办?谢谢!

    回答:你好,不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 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建议你可到参保窗口申请办理转移手续。如还有疑问,可拨打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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