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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深户转深户社保
    作者:    发布于:2016/8/23    浏览量:584

    非深户转深户社保

      小编提醒,社保转移可分省内转移、跨省转移这两种,具体的非深户转深户社保办理,可以向青岛社保局咨询,或拨打社保电话12333!

      情况一: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

      条件

      1、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之一)

      (1)现年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青岛就业,按规定在青岛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人员;

      (2)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延缴及趸缴条件的人员;

      (3)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最后参保地在青岛,养老保险记录累计超过15年的人员。

      2、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之一)

      (1)现年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青岛就业,按规定在青岛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人员;

      (2)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最后参保地在青岛,省内实际缴交养老保险记录累计超过10年,并与省外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合计为15年的人员

      情况二: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

      条件

      在青岛已参加养老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允许转出:

      1、跨省到异地就业且在新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

      2、转移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情况三: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青岛已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或劳务工医疗保险并有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员;

      2、在青岛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员。

      非深户转深户社保办理程序:

      1、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

      2、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青岛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3、青岛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机构;

      4、转出地社保机构寄出信息表及转移基金至青岛社保机构;

      5、青岛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并录入,办结转移手续。

      非深户转深户社保证明

      兹证明****(身份证号:**)为我公司员工,该员工于(户口本上的原因),迁至(现在的身份证地址)。因此需更改该员工户籍由“非深户农村”更改为“深户”。按深户标准缴交社会保险,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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