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转深户社保
小编提醒,社保转移可分省内转移、跨省转移这两种,具体的非深户转深户社保办理,可以向青岛社保局咨询,或拨打社保电话12333!
情况一: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
条件
1、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之一)
(1)现年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青岛就业,按规定在青岛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人员;
(2)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延缴及趸缴条件的人员;
(3)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最后参保地在青岛,养老保险记录累计超过15年的人员。
2、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之一)
(1)现年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青岛就业,按规定在青岛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人员;
(2)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最后参保地在青岛,省内实际缴交养老保险记录累计超过10年,并与省外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合计为15年的人员
情况二: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
条件
在青岛已参加养老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允许转出:
1、跨省到异地就业且在新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
2、转移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情况三: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青岛已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或劳务工医疗保险并有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员;
2、在青岛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员。
非深户转深户社保办理程序:
1、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
2、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青岛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3、青岛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机构;
4、转出地社保机构寄出信息表及转移基金至青岛社保机构;
5、青岛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并录入,办结转移手续。
非深户转深户社保证明
兹证明****(身份证号:**)为我公司员工,该员工于(户口本上的原因),迁至(现在的身份证地址)。因此需更改该员工户籍由“非深户农村”更改为“深户”。按深户标准缴交社会保险,特此证明!
上一篇: 深户参保人可享补充养老保险 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 | |
下一篇: 青岛社保转移凭证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