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社保代理公司
全站搜索
联系我们
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77号和达中心A座807室
业务电话:0532-88677995
业务主管:刘先生
15063994777
18661477910
微信同手机号
新闻检索
    实习生工伤?谁来扛?
    作者:    发布于:2016/7/7    浏览量:734

    又是一年毕业季,又到一年实习期。且说在职工有五险一金,但处在实习期只是实习生的各位学子如在工作工程中意外出险,又该谁来负责呢?

    1用人单位未必买单

    1.如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或是实习期间的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为其参保工伤保险,那就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如用人单位未给实习生参保单位工伤保险,但单位本身是参保工伤保险企业中的一员,那么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次性待遇,但用人单位并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实习生并不是用人单位正式职工,企业不需对实习生负担工伤保险责任,同样的,学校也不是实习生工伤保险费用的缴费义务主体。

    2实习生权益如何维护

    实习生实际上身份在用人单位中较为特殊,其实习行为是带有培训性质的学习行为,是教学的一部分,不能算是企业正式用工行为。因而无法与企业产生正式的雇佣关系,目前仍有部分企业没有为实习生配备五险一金,实习生在没有五险的情况下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是社会保险保障中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实习生如不幸因工负伤,可根据学校、用人单位、实习生本人责任大小原则向仲裁机构(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分担责任,如用人单位难辞其咎,可申请让其进行赔偿;

    也可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定是否应认定为工伤,若受到认定,可请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若用人单位拒绝,可参见上种方法,或通过法律途径申诉;

    实习生在实习前应为自己投保意外险、医疗费用保险与住院医疗险,可避免出险后的经济损失。

脚注栏目
专业青岛社保代理公司,青岛代缴社保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9-2024 青岛顺智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