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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卡预挂失及撤销
    作者:    发布于:2020/2/25    浏览量:83

    社保卡丢失后该怎么办?

    答:本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社保卡丢失后,参保人可通过自助办理或现场办理预挂失手续。若参保人在预挂失后又找回原卡,如不急需看病就医则不需撤销挂失,预挂失10天后自动撤销,社保卡恢复正常使用;经确认社保卡无法找回时再到本市范围内任一家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正式挂失与补卡手续。

    如何办理预挂失?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预挂失:

    (1) 拨打社保卡服务电话“96102”;

    (2) 设置在青岛市范围内任意社保卡服务网点的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机;

    (3) 设置在青岛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机;

    (4) 到本市范围内任一家社保卡服务网点业务窗口。

    注:通过拨打社保卡服务电话“96102”或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机自助办理预挂失的,不需提交证件材料。

    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预挂失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 参保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青岛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申请表》(现场领取、填写)

    如何办理撤销预挂失?办理撤销预挂失需要什么材料?

    答:参保人在办理预挂失10天后系统自动撤销预挂失,如办理预挂失10天内想撤销预挂失的,请持相关证件和表格到本市范围内任一家社保卡服务网点业务窗口申请办理。

    办理撤销预挂失所需材料如下:

    (1) 参保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参保人社保卡;

    (3) 《青岛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申请表》(现场领取、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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