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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外省时,单位与个人部分分别是按什么比例转移的?
    作者:    发布于:2020/2/21    浏览量:72

    答:参保人员跨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照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1) 单位缴费部分(统筹基金)按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基数是12%的综合转移,但临时账户转出时单位缴费全部转移。

    (2) 二人缴费部分按个人账户储存额转移,其中:1998年1月1日之前的,按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转移,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11%(含本息,下同)转移,2006年1月1日之后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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