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社保代理公司
全站搜索
联系我们
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77号和达中心A座807室
业务电话:0532-88677995
业务主管:刘先生
15063994777
18661477910
微信同手机号
新闻检索
    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
    作者:    发布于:2019/11/13    浏览量:94

    社保代理讲述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失业保险业务管理,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根据 《 失业保险条例 》 及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指南。二、劳动保障部门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适用本指南。三、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分为失业保险登记管理、失业保险费征收、缴费记录、待遇审核与支付、财务管理、稽核监督等。第二章失业保险登记管理失业保险登记管理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登记证件管理等。由税务机关征收失业保险费的地区,经办机构应当按月向税务机关提供参保单位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情况。第一节参保登记一、经办机构为依法申报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办理参加失业保险登记手续,要求其填写 《 社会保险登记表 》 (表 2 一 1 ) ,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三)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已经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参保单位只提交社会保险登记证,填写 《 社会保险登记表 》 及 《 参加失业保险人员情况表 》 (表 2 一 2 )。二、经办机构对参保单位填报的 《 社会保险登记表 》 、 《 参加失业保险人员情况表 》 及相关证件和资料即时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通过的,经办机构应为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个人建立基本信息,并将有关资料归档。已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在其社会保险登记证上标注失业保险项目。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未通过审核的,经办机构应向申报单位说明原因。

脚注栏目
专业青岛社保代理公司,青岛代缴社保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9-2025 青岛顺智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