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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认定范围:哪些情形才算工伤?
    作者:    发布于:2018/4/29    浏览量:372

    工伤认定的时候是在工作期间受伤才算,这基本是企业跟员工认定的,但是事实上,工伤认定的范围并不止这些。事实上,工伤认定的范围并不止这些,还有很多被人们所忽略!

    以下情形,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职业病的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下班途中”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如:买菜),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以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是否工伤以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认定结论为准。

    不幸发生工伤怎么办?除按规定及时就医外,还应当尽快进行工伤申报。

    职工发生工伤30日内,向参保区县人力社保局工伤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所在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或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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