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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全面推行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统一征缴
作者: 发布于:2018/4/21 浏览量:329
山东2018将继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积极构建覆盖全面、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发出“红包”。其中包括:全面推行居民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调整城镇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和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等。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与中央调剂办法相衔接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调剂制度,有序做好全国统筹的衔接准备工作。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按新制度计发待遇。制定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大力实施复合式支付方式。完善职工大病保险制度,推进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完善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启动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全面推行居民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提高参保续保率。健全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兴业态从业者为重点,加快实现社会保障法定人员全覆盖,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对未参保人员和“断保”人员进行精确分类,精准制定措施,及时将其纳入相应社会保险。
健全待遇调整和社会发放机制。调整城镇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和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努力形成兼顾公平与效率、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相统一的调整机制。完善居民医保政策,健全居民门诊保障制度,建立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确定机制。实施社保精准扶贫攻坚,落实养老、医保和大病保险扶贫倾斜政策,实现社保扶贫的动态全覆盖。
积极应对社保基金的支付压力。加大基金征缴力度,促进参保缴费增量提质,实现应缴尽缴。健全完善社会保险财政补助机制,督促各级政府承担发放兜底责任。进一步做好基金委托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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